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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维权人士徐祥起诉长沙公安
时间:2008年03月13日 作者:巩献 新闻来源:观察

    中国信息中心报道:今年38岁的网络知名维权人士、独立撰稿人徐祥,日前已将拘留他10日的长沙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告上江苏泰州的法院。徐祥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18条规定,“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”。原告徐祥居住在江苏泰州,目前泰州这家法院已经受理徐祥的行政诉讼,但没有明确告知何时开庭审理。

    目前获悉,因湖南长沙的警方已到泰州向法院施加压力,并动员徐祥撤诉,徐祥表示坚持将这场"民告官"官司打到底,为长沙公安局党委书记、长沙市政法委书记谢树林滥用职权,权大于法,胡作非为,擅长打击报复独立记者,他相信“过程比结果更重要”。

    徐祥和另一维权人士李新德于2007年10月23日到长沙帮助他人维权,并在网上撰文揭露当事人之一的湖南长沙市政法委书记谢树林为“了难书记”(指收人钱财替人消灾),并到该书记办公室采访,随后徐祥被指控涉嫌制造沈阳作家协会假作家证和敲诈勒索,被拘留10日。但到了10月25日才以敲诈为名给予治安处罚决定书,决定给予拘留10日,但随后却被当地公安以“不服要求复议”、“请假”为名提前释放,实际上只拘留5日,提前被调查期间而失去自由的2日还未算进去。

    徐祥介绍,他在被调查期间曾经绝食,遭遇过"不让睡觉"的非正常待遇。长沙警方得知徐祥在江苏起诉长沙公安分局后,电话告诉徐祥“你现在是‘请假’回去的,还有5天拘留正等着你”等威胁的话,徐祥表示他从拘留所被拘留5天提前释放没有给于任何书面手续,很不正常。

    有“赤脚记者”之称的前民主与法制社广东聘用记者、中国名记调查在线网总编徐祥称自己帮助他人维权,按照当初的双方书面协议,接受了委托者提供的部分交通费和赞助,都是公开透明的,丝毫没有敲诈,更没有造谣。当时他和香港中国舆论监督网的调查者、独立撰稿人李新德一同前去调查,并在网上发表文章指“长沙政法委书记插手判决陷害记者”。随后还将稿件长沙当地政法委施加压力,不料引起长沙市政法委书记谢树林勃然大怒,他派出所人把徐祥带走,并跟踪李新德的旅馆,期间该旅馆出现“小姐”要提供非法服务被拒。随后李新德将徐祥的遭遇发布网上,很多记者给予关注,拨通谢树林和长沙公安局长的手机,但其一概不接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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